千亿体育官方网站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关于对吴堡县材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文书的公示

公司动态  2023-08-22  浏览次数:



  为让公众更多的了解、监督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现将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针对吴堡县材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作出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示。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于2023年3月2日对吴堡县材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吴堡县郭家沟镇新舍窠村和齐家山村交界沿黄路边临时存放的沙料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堆存沙料覆盖不完全。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凭:

  1.《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23年3月2日由执法人员薛瑞波、高辽制作,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2.现场照片证据(2023年3月2日由随行人员霍刚拍摄,证明现场检查发现问题);

  3.《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调查询问笔录》(2023年3月2日由执法人员薛瑞波、高辽制作,证明你公司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原因和动机);

  4.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和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2023年3月2日由法定代表人董德成授权委托的李利兵提供,证明违法主体);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责令你公司立即将堆存沙料全部覆盖。

  我局将对你千亿体育官方网站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榆林市人民政府或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于2023年3月2日对吴堡县材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吴堡县郭家沟镇新舍窠村和齐家山村交界沿黄路边临时存放的沙料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堆存沙料覆盖不千亿体育官方网站完全。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凭:

  1.《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23年3月2日由执法人员薛瑞波、高辽制作,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2.现场照片证据(2023年3月2日由随行人员霍刚拍摄,证明现场检查发现问题);

  3.《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调查询问笔录》(2023年3月2日由执法人员薛瑞波、高辽制作,证明你公司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原因和动机);

  4.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和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2023年3月2日由法定代表人董德成授权委托的李利兵提供,证明违法主体);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我局于2023年3月9日向你公司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陕K吴堡环责改〔2023〕1号)、2023年3月23日向你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K吴堡环罚告〔2023〕1号),告知你公司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在规定的限期内你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依据《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处以叁万壹仟元整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应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我局开具的电子《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上携带的缴款码,通过代理银行将应缴款项缴入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专户。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榆林市人民政府或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